確診者的足跡公布原則
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自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放權力給地方政府可自行公布疫調、足跡之後,外界仍對各地公布資訊的多跟寡有疑慮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8)日便公布原則,要求確診者個資不公布,居住地點只能公布到區域,任職單位原則不公布。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上午在全國防疫會議之後,公布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。
陳宗彥表示,地方政府一直反應,自從授權給地方去做足跡公布後,依據還是有些不是那麼清楚的狀況,因此,指揮中心上午再次說明,要求各地方政府依循發布原則。
陳宗彥一一點名,像是確診者個資部分,原則不公開,年齡跟性別可以公開,但年齡應似級距、區間來表示;居住地點只能公布到區域;接觸者類型,則公開到同住家人跟醫護的人數。
另外,陳宗彥強調,任職單位原則不公布,若要公開,不管公部門或民營事業體,地方政府要公開前都要事先跟事業體溝通。活動場所若屬於個案隱私場所或個人處所,就不公開;而大眾運輸系統,原則要公布,因為其影響範圍大。
陳宗彥說,而開放場所那些可以不公開呢?只要是有實施實聯制,可以清楚掌握到接觸對象者,便不公開,反之,如果沒有實聯制的地方就可以公開。
新聞來源:匯流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