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用力的運動越可以減掉脂肪?
(source:sozai)
我想很多人看到一大塊脂肪黏在身上,會很想用力的把它甩掉,而且認為越用力的運動效果應該越好。有人有鮪魚肚就拚命「用力」做仰臥起坐,有人有蝴蝶袖就「用力」舉啞鈴。如此「用力」的運動真的可以把該部位的脂肪消除嗎?
正解一:越用力的運動越用不到脂肪
通常很用力的運動都無法做很久,例如舉重選手用盡全身的力量把槓鈴舉起來,這個選手不可能一直做同樣的動作,持續好幾十分鐘。
針對這種非常高強度的運動,身體用的能量來源是原本就存在於肌肉中的能量「ATP」, 它就像肌肉中的電池,可以馬上供給肌肉電力。但是,ATP這種電池數量儲存有限,可能一次的舉重動作就把原本儲存的ATP全部耗盡了。
由此可見,高強度的運動因為不可能持續太久,不需要用到太多ATP電池,如果強度再低一點點的運動如舉啞鈴,可能持續個幾分鐘肌肉也會累了,而原本儲存在肌肉的ATP電池不夠用時,身體會先利用肌肉中的「肝醣」作為「燃料」去製造ATP電池,因為,利用肝醣製造電池的速度比較快,比較能應付要快速伸縮的肌肉需要。
此時,因為運動的時間短,還不需要到拿「脂肪」來作為燃料。
正解二:中低強度的運動才能有效燃燒脂肪
中低強度的運動,例如慢跑這種運動,因為運動強度不高,所以可以連續跑一兩個小時都沒問題;但是,在跑這一兩個小時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ATP電池供應肌肉電力,此時,身體就開始以「脂肪」作為燃料來製造出較大量的ATP電池,因為「脂肪」本身就比「醣類」或是「蛋白質」能產生比較多的能量。
當身體利用「脂肪」來產生ATP電池時,就等於身體正在「燃燒脂肪」;雖然並非得從事非常長時間的運動,脂肪才會開始燃燒,但是建議要讓脂肪有效的燃燒,最好每一次中低強度的運動至少能「持續」做二十分鐘以上。
運動小常識
簡單的運動強度判讀:
可以簡單利用運動時的心跳率來判讀運動的強度,分級如下:
低等運動強度:心跳率 (下/分鐘) = 30~50% x最大心率
中等運動強度:心跳速度(下/分鐘) = 65% x最大心跳速度
高等運動強度:心跳速度(下/分鐘) > 85% x最大心跳速度
〔註:最大心跳率(下/分鐘)= 220-年齡〕
原文出自:博客來
本文摘自臉譜出版社《瘦不了的錯誤:營養學博士教你正確減重不復胖!》
以上內容獲《圓神出版.書是活的》粉絲團授權刊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