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品過期冰冷凍,還可以吃嗎?

| 日期:2018-04-30 | 責任編輯: 退休好幸福 | 分類: 飲食迷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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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傳統市場買了新鮮的肉品,常常因為份量過多,一次煮不完,就暫時冰在冷凍庫;或是去超市買肉品,先用掉少部分的量,其餘又也冰冷凍保存,但有時候一忙就忘記,發現的時候,往往已經過了保存期限,這時,這些肉品還可以吃嗎?

 

盡量不要食用

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,許多人誤認為,肉品置放在冰箱冷凍庫裡,可以永久保存,其實這是錯誤的概念。

光從外觀,其實不容易從肉眼直接判斷,冷凍的食品是否已經腐壞。過期的食品,營養會流失,也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汙染,雖然在冷凍的環境下,微生物不會滋長,不過一但退冰回到室溫,微生物就會馬上滋長,所以為了健康著想,只要過期的食品,建議直接丟棄不吃。

 

善於分裝技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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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宗海醫師建議,肉品買回來後,可以先將要烹煮的份量挑出來,其他利用保鮮盒裝起來,再冰到冷凍庫,並盡早吃完;另外也要注意,購買時一次不要買太多,避免肉品過期,造成浪費。

另外,若是直接購買冷凍的肉品,買回家後應該直接冰起來,根據食藥署之食材安全衛生管理手冊,於冷凍冰箱(溫度-18度)中,牛肉或羊肉可儲存約8至12個月、豬肉8至10個月、家禽3個月,至於冷藏冰箱(溫度0至5度)中,牛肉、羊肉或豬肉可儲存約3至5天、家禽3至4天,但還是建議於有效期限內盡快吃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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