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健康/綜合編譯 郭家和
第一賣冰,第二做醫生。這是台灣俗諺裡描述最容易賺大錢的職業,但事實真是如此嗎?隨著時代與制度轉變,台灣醫界的血汗問題日趨嚴峻,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生黃慧夫,就在公開影片中吐露:「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」、「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」,短短數日之內引來超過6000名網友按讚分享。黃慧夫之所以發出如此感嘆,卻是因為一場「不公平」的醫療判決,讓他從業13年的救世之心逐漸蒙塵。
(黃慧夫在民間司改會的影片吐露台灣外科醫生的辛酸歷程)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/ Via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rf.tw/videos/10155494520719077/
綜合媒體報導,10年前任職亞東醫院的黃慧夫,在為一名無照駕駛發生車禍的14歲少年進行右腿筋膜手術,但少年在5天後自行轉院最後截肢,家屬一狀告上法院,控訴黃慧夫「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」。
該案原先一審判決無罪,卻又在二審時直接翻判,導致黃慧夫不但要面臨易科罰金12萬,也從此失去了晉升與進修的機會。
黃慧夫自嘲說,他從此學會了「防衛性醫療」,「因為你不知道現在救治的病患,以後會怎麼對付你」,如今的環境竟讓台灣的醫生只能先想到保護自己,而不是盡心盡力救治病人。
(黃慧夫在民間司改會的影片吐露台灣外科醫生的辛酸歷程)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/ Via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rf.tw/videos/10155494520719077/
影片中,黃慧夫低斥未來絕不准自己的小孩當醫生,「他如果當醫師,我就打斷他的腿,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、錯誤的職業。」從業以來,面臨過大大小小的意外病患,八仙塵爆時,黃慧夫也率領團隊救治超過20名傷患,「最後每一個都有救回來!」但如今黃慧夫只希望自己的小孩,千萬別和他一樣選擇這條道路。
據刑事訴訟法376條規定,特別案件在二審確定後,不得再上訴三審,因此如黃慧夫的情況,即一審判無罪,二審輕判有罪,就失去了翻案的公平性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,當案件涉及醫療專業時,這樣的審查制度,是否真的能做出最公平的判決?
(黃慧夫在民間司改會的影片吐露台灣外科醫生的辛酸歷程)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/ Via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rf.tw/videos/10155494520719077/
新聞參考資料: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