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國有線頻道「美食世界」曾列出「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」)
每日健康/綜合編譯 廖思涵
現代人的養生意識抬頭,況且新聞又常爆出「黑心食物」等,因此民眾吃東西越來越講究健康、無機。
而一般人的觀念,就是將購買的食物盡早吃完、不然就是要在保存期限內完食,過期食品的處理方式通常就是直接丟掉,不過有些家長會認為過期1~2天的食物沒關係,還是能夠食用,對此說法是正確的嗎?
一次弄懂保存期限、有效期限的差異
根據〈聯合新聞網〉報導,「保存期限」是個時間區間,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限;而「有效日期」則是個明確的時間點,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食品可保持產品「價值」的最終期限。
按照標示日期食用,穩妥當?
根據食品有效日期的制定標準,食品只要未過期,都能保證食品品質安全嗎?
大錯特錯!
因為保存期限是指食品在設定的保存溫度(室溫、冷藏或冷凍)狀況下,消費者於保存期限前開封包裝,廠商需要保證食品的品質與安全無虞,也就是說如果開封後就與保存期限並不相關,因為外部的環境,如:空氣、溫度、濕度,甚至人的交叉污染都可能讓食品惡化。
營養師建議,無論保存期限的長短,一定要遵守以下四件事才能保障食安:
1. 購買前檢查是否過期。
2. 販賣場所與住家要有良好的儲存環境。
3. 維持衛生,不要對口喝,減少人員的交叉污染。
4. 不管保存期限的長短,一旦開封就要盡快食用完畢,避免風險增加。
不過現在人生活忙碌,有時買的東西會沒有時間吃完、或者忘記有買這樣食品,常常導致買了沒吃就丟掉浪費的窘境,對此美國有線頻道公佈其實部分食材即使過期了,在味道、外觀沒有太大的變化之下,還是可以繼續食用的喔!
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
根據〈中國時報〉報導,美國有線頻道「美食世界」曾列出「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」,分別為以下:
1. 罐頭食品:
罐頭食品若貯存在乾爽的環境下,且罐身沒有凹陷或生鏽時,則過期4年以上也還能夠繼續吃。
2. 乾酪:
超過有效期限1個月內還是可以吃。
3. 穀物早餐:
只要沒有開封的話,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內還是能繼續食用。
4. 雞蛋:
放在水中若會沉下去,就能繼續吃,如果會浮起來,則需馬上丟棄。
5. 冷凍食物:
低溫存放加上冰存後的脫水狀態,使食物即使過期也是能吃。
6. 餅乾:
只要沒有出現油耗味或變得太過粉碎,仍可繼續吃。
7. 奶油:
將快要過期之前把它放入冷凍庫,即可持續保鮮。
8. 麵包:
如果一直放在冷凍庫裡,就算過了期限仍可以繼續食用。
9. 有包裝的綜合蔬菜:
只要沒有太過軟爛,過期也還是能吃。
10. 乾燥麵條:
只要在完全乾燥的狀態下,可以放上3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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