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:化療對胎兒健康和發育無影響 懷孕患者應積極治療

| 日期:2019-03-18 | 責任編輯: SNQ推廣中心 | 分類: 癌症疾病

台灣乳癌患者近半數不到50歲,部分癌友正值生育年齡,多會擔心影響寶寶健康,接受治療的意願不高。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台大醫院共同研究發現,化療對14週以上的胎兒無害,呼籲懷孕患者積極治療。

在美國乳癌屬於年長者的疾病,但台灣國內過去40年,年輕型乳癌患者增加近4倍,醫師推斷,年輕型乳癌患者之所以增加,有70%可能和現代人晚生、不生孩子有關。

綜合ETtoday健康雲報導,國內研究指出,除了晚生、生育數少是造成乳癌增加的重要原因,環境賀爾蒙的曝露(如塑化劑及DDT等)也是元兇之一,加上台灣女性在基因演化過程中,對於脂肪的代謝較差,若突然過量攝取脂肪與熱量時,會導致體內雌激素濃度增加以及乳房脂肪的慢性發炎,進而造成台灣女性年輕型乳癌的大幅增加。

中央社引述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主治醫師林季宏表示,女性乳房的生理功能就是為了哺乳,生育過後的乳腺會成熟、功能齊全,比較不容易受到外來致癌物影響,醫界早在16、17世紀時,就發現乳癌是修女們常見的職業病,直到近年才逐漸了解其中緣由。

正因年輕型乳癌患者逐年增加,且大多在女性停經前就發生,孕婦確診乳癌的個案在門診中愈來愈常見,懷孕婦女一旦罹癌,身心承受重大壓力,不免擔心癌症或治療會對孩子發生傷害,在治療與墮胎間苦苦掙扎,有些甚至被婆婆怪罪,癌重影響婚姻關係。

國衛院群體健康研究所所長熊昭受訪時表示,為了解決這問題,研究團隊串連2002年至2014年的癌症登記資料、健保資料庫及死亡登記檔進行分析,發現20歲到50歲初次確診為乳癌者有3萬479人,其中2679人在乳癌發生前5年有懷孕記錄。

進一步分析發現,台灣的罹患乳癌的孕婦僅有12%積極治療,其餘可能確診後可能因種種考量,再也沒回診過或不接受治療,相較比利時與德國,有約64%的乳癌孕婦會接受化學治療等積極治療方式。

熊昭說,研究團隊蒐集國際間具影響力的文獻報告,顯示在14週過後使用化療對胎兒是安全的,不需要終止懷孕,不僅存活率和一般乳癌患者相當,孩子的健康、生長範圍、心血管功能、認知功能等也都沒有差異,因此鼓勵罹患乳癌的孕婦務必積極治療,爭取存活的機會。

 

資料來源:台灣英文新聞/生活組 綜合整理報導

 

 

資料彙編:SNQ推廣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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