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達仁與兒子世紀離別,安樂死爭議究竟在爭什麼?台灣官員竟回沒必要通過|每日健康 Health

| 日期:2017-10-16 | 責任編輯: 郭家和 | 分類: 流行病學

(根據蘋果日報報導,傅達仁在記者會指出插管對末期患者的折磨,令病患尊嚴斲喪)

蘋果日報 / Via  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71012/1220770/

 

高齡84歲、前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健康狀況每況愈下,近日在中興院區個人畫展召開記者會,重申推動安樂死的想法,現場並請來79歲知名作家瓊瑤站台,兩人攜手「為台灣安樂死合法化奮鬥」,呼籲各界不要將安樂死視為加工自殺,而是給「病人最後一個選擇的權利,解決他的痛苦,這是人間大愛」,更點名企業家領袖鴻海董世長郭台銘加入推動。

 

 

傅達仁:不想當全身插管的活死人

傅達仁早前已摘除膽囊、切除一半胃臟,消化系統嚴重失靈,只好做膽管支架,日前檢查又發現罹患胰臟癌,「生命剩不到兩個月」,體重從74公斤降至59公斤,神貌憔悴蕭條。他說為了不願成為家人負擔、更不想最後變成全身插管的「活死人」,決心站出來呼籲各界正視安樂死議題,家人太太也從原先的不諒解,到現在已認同並支持。

 

傅達仁指出,安樂善終在世界各地都有合法先例,包括荷蘭、瑞士、比利時、美國、加拿大都屬於合法,傅達仁還提到瓊瑤的先生平鑫濤,「他插著管子臥床,我沒有臥床、沒有插管,但我要幫他講話,一定要為安樂善終奮鬥到底。」傅達仁說自己已經將生死看得很開,遺囑也已立好,將聯合瓊瑤、紀政等社會賢達共同成立「尊嚴安樂善終協會」,希望能還給需要的人一個尊嚴離開的權利。

 

 

傅達仁:安樂死需符合自願、絕症兩大條件

傅達仁指出「安樂善終」若合法,未來罹患不治之症的病人,符合「自願」與「絕症」情例兩大條件,可以申請進行安樂死,「只要吃下一顆巧克力,一分半鐘就可以睡著,沒有痛苦。」傅達仁並且指出,目前台灣施行的「安寧治療」條件非常嚴苛,必須由醫生開立單據證明,而像平鑫濤這種無意識的病人,就不符合安寧治療的資格。

 

 

衛福部:現行法令已足夠,不必立法安樂死

針對傅達仁與瓊瑤呼籲「安樂死」立法,中央社報導指出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,現行的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就可以處理安寧善終的病況,不需要觸及安樂死合法的法律問題。

 

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於民國89年正式公告實施,給予末期病人立意願書、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權利,以減輕末期患者生理、心理上的痛苦,石崇良說,簡單說來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就是「自然死法案」(Natural Death Act),主要目的是不以人工方式刻意延長患者生命,患者可以選擇不急救、不接受維生設備治療等末期醫護方針。

 

石崇良認為,社會目前期待的「尊嚴善終」原就是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的精神所在,他說「現在看不出來法令有什麼不足之處」,可能是政府宣導不夠,讓民眾無法徹底瞭解安寧緩和醫療的意義和做法,才會誤解需要立法通過「安樂死」。

 

 

醫師:安樂死被認為加工自殺,醫界承受不起

各界討論「安樂死」除了醫護選擇之外,無法取得一致共識的源頭,在於「安樂死」涉及宗教、哲學等面向,就有醫師指出「安寧醫療」雖不能百分之百緩解病人痛苦,但若真實行安樂死,又會引發道德與倫理爭議,醫療團隊甚至可能被冠上「謀殺」、「劊子手」惡名,醫界無法承受,目前先進國家通過安樂死法案的也僅在少數。

 

 

綜觀目前社會氛圍,「安樂死」是否可能遭到濫用,以及是否變成一種「加工自殺」的行為,都還沒有社會共識。台灣未來的走向將是施行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讓病人可以預立醫療處置決定,高雄榮民總醫院安寧病房主治醫師薛光傑認為,這應當是目前社會比較能接受,爭議也較少的方法。

 

 

 

參考資料:中央社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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